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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结合行业趋势及人才 市场的现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等薪酬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1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工作时,公司应提供有关经营 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第三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 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以下简称 "人力资源部")作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具体负责提名委员会的会议通知, 会议记录整理,资料准备、收集、管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1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 委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健经营。强化风险意识和稳健经营理念,严格管 控负债规模和杠杆水平,加强资金管理,将债务风险锁定在可控范 围内,防止脱离企业实际情况追求高速、贪大求全、过度负债、冒 进经营。 (二)坚持提质增效。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 水平,不断通过扩大经营积累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在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的前提下,持续降低资产负债率。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 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广西能源 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股份")债务风险管理,健全债务 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各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约束,切实降低 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负债规模,促进广西能源股份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能源股份本部,广西能源股份各级全 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应根据企业内部 决策流程决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 债约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控制债务风险、维护 资金安全、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制度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制度 第四条 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实行年度评价,于次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评价。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由公司证 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事会负责监督确认评价结 果。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董事履职评价工作科 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西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内部董事(含 职工董事)、外部董事。 第三条 履职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 (二)立足职责,注重实效; (三)多维度测评,综合评价。 标主要是工作量、质量、合规(详见附件 1);定性指标重点评价 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日常运行、决策科学性和效果、监督管理等方面(详见附件 2)。 第六条 对董事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定量指标 主要是工作量、质量(详见附件 1);定性指标重点评价董事德、 能、勤、绩、廉,主要包括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 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1 授权,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2024-02-06 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 桂东 0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 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述 为抓住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聚焦主业,积极开 拓和发展新能源业务,发展壮大公司电力主业,培育新的电源点和利润增长点,广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 76,748.86 万元(动态总投资)建 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 该拟投资建设的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已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经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 准列入 2023 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于 2023 年 9 月获得核准批复,项目已 具备建设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 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 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系指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包括 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经营班子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 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协助董事长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可以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 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理论知识;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三)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和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 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0:2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行为,加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以下 简称"各企业")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 融资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指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并负有偿还 义务的行为,不包括总分公司周转金、内部借款、基金业务。 第四条 融资行为涉及担保的,按照《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根据当前金融机构的授信原则,公司及各企业应积极 协调金融机构给予授信额度,争取优惠的授信条件。 第七条 对于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授信额度不设限额管理。 第八条 对金融机构统一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财务管理 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系统内进行调剂。 第三章 融资额度管理 第九条 公司融资按年实施额度管理,融资额度包括融资发生 额和融资净增加额,每年四季度审批各企业上报的下一年度融资额 度。 第十条 年度融资额度审批程序: (一)公司年度融资额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