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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6-02-09 11:46
第五条 证券投资中心、财经中心是为公司筹资的牵头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 相关筹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筹资策略、筹资方案和筹资计划的拟定和 报批,中介和金融机构的联络、相关资料的准备、协助申报等,并负责相关筹资 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其他部门及分、子公司应全面配合、协助办理。 第六条 证券投资中心是公司在证券市场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管理部门,同 时负责筹资业务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财经中心是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借款等筹资活动的管理部门。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资业务 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防止筹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韵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向外 部主体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等形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 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影响公司经营目标 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包括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法律 风险、合规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导和控制公司与风险相关的协调活动,指公 司通过考虑不确定性及其对目标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为公司决策和运营提 供支持。 第四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运行, 提高风险应对的效率和效果,规避和减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保证战略目标的 实现。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是: (一)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关连人士之间发生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连)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是指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关连人士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连)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关连人士和关联(连)交易的范围 第四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 ("《企业管治守则》")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由不少于 3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制度
2026-02-09 11: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预防生产 经营管理中的商业舞弊、贿赂、腐败、洗钱行为,强化公司治理的长效预警机 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代表本集团与其他人士进行交流的第三方(包括代理、顾问、分销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商、转销商、税务顾问、分包商、游说人、报关代理人 及其他中介,以下简称"订约方")亦须在表明其为本集团或代表本集团履行 服务的情形下遵守本制度。 选择、雇用各订约方以及维持与各订约方的关系时必须作出谨慎考虑,原 因为存在本集团或雇员可能因订约方为本集团或代本集团行事时作出的贿赂而须 承担责任的若干情形。考虑雇用订约方或与业务合作伙伴建立合营企业或共同投 资时,可联系公司首席 ...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2-09 11:45
为规范和加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经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 度: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 制度》 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请见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
宁波韵升(60036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伟亮)
2026-02-09 11:4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伟亮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 出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韵升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黄伟亮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 董事相关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