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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15 10:27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33号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 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9,885,114股变更为 4,009,765,11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009,885,114元变更为4,009,765,11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 ...
中孚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05-15 10:24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 市 之 2024年5月 1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孚实业提供,本计划所涉及 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 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 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中孚实业股东是否公 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孚实 业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 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 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 ...
中孚实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0:24
上海市 浦东南路 528 号 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1701 室 电话 021-68816261 邮政编码: 200120 www.hengtai-law.com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5 月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就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 ...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2024-05-15 10:24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525,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25,000 股。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现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0:24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 ...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0:24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 公司股本变动后,《公司章程》做如下同步修改,除下述修改外,其他条款 不作修改。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988.5114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 | --- | --- | | 万元。 | | 400976.5114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988.5114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 ...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15 10:24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依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因离职原因而回购注销的情形,回购价格不高于 授予价格1.71元/股加上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之和。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中孚实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1:41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o二四年五月·巩义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 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核 查和验证,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致: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11:38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19,208,39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0.3804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特委托 公司董事、总经理钱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9 09:12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5 月 8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hqb@zfsy.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发 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 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 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