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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2024-04-25 08:09
范 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 1 月 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 委员会经审阅相关交易背景及关联方资料后,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书面核查 意见如下: 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的,遵循了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余成根 2024 年 4 月 24 日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25 08:09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浙证监公司字[2024]53号)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 《公司章程》原条文 |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文 | | --- | --- |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 | …… | |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安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08:09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共 7 页 第 3 页 共 7 页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 | | | 2023 | 年度 | 2023 |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 | 2023 年期 | | 占用累计 | | 占用资金 | 2023 年度 | 2023 年期 | 占用形成 | | 占用性质 | | 用 | 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核算的会 | 初占用资 | 发生金额 | | | 的利息 | 偿还累计 | 末占用资 | | 原因 | | | | | 系 | 计科目 | 金余额 | | (不含利 | | (如有) | 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 | | | | | | | | | 息) | | | | |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2024-04-25 08:09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3264 号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4 页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4-25 08:09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经浙 ...
新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亚萍
2024-04-25 08:09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亚萍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了解公司内部运 行情况,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亚萍女士:曾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管 理司综合处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处长。现任植保中国协会(香港) 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08:09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文件,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08:09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08:09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65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08:09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277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安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