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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元略)
2024-04-19 13:44
作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业绩承诺 履行、股权激励、资产收购等情况,在报告期内忠实履行诚实和勤勉尽责义务, 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元略,男,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财政部管理 会计咨询专家,亚太管理会计学会副主席。爱德力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及 元创百融智能科技研发(厦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68)、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46)、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 ...
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继伟)
2024-04-19 13:44
附件 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孙继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如适用); ( ...
莎普爱思: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9 13:44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目 录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3079 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 查了后附的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莎普爱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莎普爱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莎普爱思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 ...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19 13: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1 元(含税),不实施 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
莎普爱思: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3:44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5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0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2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2957 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 ...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继伟)
2024-04-19 13:4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业绩承诺 履行、股权激励、资产收购等情况,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 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继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出版《问题管理》《企业管理视野中的风险投资》等专 著 6 部,担任管理实务类重要期刊《企业管理》杂志编委,从事创业投资研究和 实践近 20 年,持续多年给 MBA 讲授《创新创业管理》课程、给企业高级管理 人员讲授《投融资与资本运营》课程,多次应新华社等媒体和报刊邀请担任评论 嘉宾, ...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4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莎普爱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19 13:4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 义务 | | --- | --- | --- | | |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通过与公司的日 | | | | 常沟通持续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核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 查了公司的三会运作情况、募集资金 | | 3 |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使用情况、重大投资情况、关联交易 | | | |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并进行了定 | | | | 期现场检查 | |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 | | |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 | 4 |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 |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 | | |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 | | |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 | | ...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4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 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 任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 ...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19 13:4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4月) 为加强、规范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 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 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