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Bolex Food Technology (60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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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立食品: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的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18 日 组织形式 | 2011 年 7 月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王国海 | | 人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 2,272 人 | | ...
宝立食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09:17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现将上海宝立 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立食品")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497.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512.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4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 募集资金 ...
宝立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资格 第四条 董事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 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董 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 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 ...
宝立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宝立食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
宝立食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18 日 | 7 | 月 |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128 |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 | ...
宝立食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下文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
宝立食品: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09:17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中 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 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 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
宝立食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09:1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宝立食品: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09:17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5 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01,035,46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