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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序,充分发 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统一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和组织。按照董 事会会议召开的确定性划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7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6 |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1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1 | | | 第一节 | 监事 41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2 | | |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 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 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使独立 董事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当定期或者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公告
2024-07-29 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 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做出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 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 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 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7-29 10:23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 |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 |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 |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 式增加资本: | | (一)公开发行股份; |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 | --- | |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 |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 | | |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 ( ...
集友股份: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9 10: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提高公 司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 / 15 ...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解除留置的公告
2024-07-21 07:34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解除留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被留 置进展的公告》,根据大连市金州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相关文件,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总裁徐善水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1 日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大连市金州区监察委员会解除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