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 Avenue New Materials(6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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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08:21
| 股票代码:603650 |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债券代码:113621 |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已 经第三届董事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08:21
| 股票代码:603650 |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 编号:2024-0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21 |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2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08:21
| 股票代码:603650 |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 编号:2024-0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21 |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 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集团内部公司拟 向银行(含新增)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有效 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8:21
| 股票代码:603650 |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 编号:2024-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21 |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彤程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 事会主席蒋稳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召开监事会 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彤程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08: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邮编: 200120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 相关真官的 法律意见书 2、公司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 一致。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 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耀岭
2024-04-24 08:2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 Zhang Yun 先生、吴胜武先生、 冯耀岭先生,本人的情况如下: 冯耀岭,1957 年 10 月 19 日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从 事轮胎制造专业 38 年,曾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前称"河南轮胎厂"及"河 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研发副总监,现任怡维怡 橡胶研究院总工程师、首佳科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本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Zhang Yun
2024-04-24 08:2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 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凭借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 Zhang Yun 先生、吴胜武先生、 冯耀岭先生,本人的情况如下: Zhang Yun,1976 年 9 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2002 年获得耶鲁大学哲学 硕士和文学硕士学位,2004 年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08: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代码:603650 |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 编号:2024-02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21 |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1、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 "公司"或"本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彤程化工")、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 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微电子")、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旭电子")、彤程电子材料(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 程电子镇江")、Red Avenu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彤程")、Red Avenue Group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08:21
经核查独立董事 Zhang Yun、吴胜武、冯耀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彤程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Zhang Yun、吴胜 武、冯耀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08:2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3255_B01号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彤程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