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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8 08: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25.33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日到位,业经天健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08: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翁建全先生、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的兼职、任职情况 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28 08: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 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 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浙江新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同时,公司的持 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 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基于以下因素考虑:公司着眼于长远 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股东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04-28 08:16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1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3 | 债券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7.4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050 亿元。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92,750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3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 ...
新化股份(603867)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8412号)
2025-04-28 08:1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412 号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 ...
新化股份(6038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08: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 人 | | | | 上 年 末 执 业 | 注册会计师 | 2,356 人 | | |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 人 | | | | 2023 年(经审 | 34.83 业务收入总额 | | 亿元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08:16
公司代码:603867 公司简称: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8 08: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胡建宏不再担任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李春光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文超先生、翁建全先生、 李春光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马文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马文超)
2025-04-28 08: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本人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 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文超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博士后,教授。 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委 员。兼任"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 ...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4-24 13:50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0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2025 年 4 月 25 日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 2025 年 4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