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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1. 为了进一步明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威(上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2. 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1.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 参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 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 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 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押后,让股东有至少10个营 业日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5 08:3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键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国际化 水平,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表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08:3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 下简称"ESG")工作,持续提升公司 ESG 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结合《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环 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为董事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科技创新、可 持续发展规划和公司ESG战略提出建议。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二、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位独立董 事。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 上市规则》")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 外部财务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 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其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一)由董事长提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迈威(上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第七条 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政策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目的 2. 提名董事甄选标准 1 1.1.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简 称"董事会")辖下的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提 名适当人选,以供董事会考虑及向股东推荐于股东大会上聘任为公司董事。 1.2. 本政策旨在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出任何有关建议时所采取的甄选标准及程 序订立指引。 3. 提名程序 4. 保密 4.1. 除非法律法规、任何监管机构或《香港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否则提名委员 会成员或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于股东通函发出前就有关任何提名或候 选人士的任何资料向公众作出披露或接受任何公众查询。待股东通函发出后, 提名委员会或联席公司秘书或获提名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公司员工可回答监管 机构或公众人士的查询,但有关提名及候选人的机密资料则不可泄露。 5. 其他 5.1 本政策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 施行。 2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5 08:3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0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春山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 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 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15 08: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设立,是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行使监督、检查权力的常设监察机构。监事会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1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涉。公司应为监事、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 挠。监事、监事会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一条 为规范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