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dux(68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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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688178) - 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和 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维护公司资金、资 产安全的法定义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应当 ...
万德斯(6881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及 证券监 ...
万德斯(6881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 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 ...
万德斯(6881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 第二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
万德斯(6881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 ...
万德斯(68817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了关 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行 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 ...
万德斯(6881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董事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东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董事个人不得代表董事会,未 经董事会授权,也不得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 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万德斯(6881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 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等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 算和生产经营等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成立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内审部"),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 员会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 ...
万德斯(6881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法和程序, 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 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其 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 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数,股东 ...
万德斯(6881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09 1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