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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海静)
2023-11-16 09: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薛海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瑞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荒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16 09:12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洪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6 09:12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孙建国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孙建国先生、钱叶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正常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16 09:12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4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1-16 09: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 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袁峰先生、余云林先生、吕蒙先生、陈志义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 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 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16 09: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3 年 12 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2023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 --- | --- | | 2023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 2023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 | | | |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 | | |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6 | | |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7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雷鸣)
2023-11-16 09: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吴雷鸣为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柏嵩)
2023-11-16 09: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柏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瑞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薛海静)
2023-11-16 09:1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薛海静为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1-16 09:1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瑞晟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