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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信科移动、智明达等披露商业航天业务营收占比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12 13:15
Group 1 - Baiwei Storage's second largest shareholder, the National Integrated Circuit Fund Phase II, plans to reduce its stake by no more than 2% of the company's shares, equating to approximately 934.26 million shares [1][6] - Rongbai Technology expects a net loss of 150 million to 190 million yuan for 2025, but anticipates turning a profit in the fourth quarter with an estimated net profit of around 30 million yuan [8] - Yongxi Electronics plans to invest no more than 2.1 billion yuan in building an integrated circuit packaging and testing production base in Malaysia, which will account for approximately 13.68% of the company's total assets [9][10] Group 2 - Zhenyou Technology reported that revenue from the satellite internet sector accounted for about 7.15% of its total revenue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indicating a low impact on overall performance [4] - Aerospace Hongtu stated that its main business is still in the satellite application stage, with no significant changes in market conditions or internal operations [5] - Ligong Navigation noted that its business planning in the commercial aerospace application field is still in the early stages, with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154,400 yuan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5 [7] Group 3 - Zhongke Xingtou highlighted that its stock price increase is not supported by actual performance in the commercial aerospace sector, with related revenue accounting for 13.89% of total revenue [7] - Xinkai Mobile reported that its revenue from the satellite internet sector is approximately 2% to 3% of total revenue, which does not significantly impact overall performance [12] - Huayin Technology is focusing on special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exploring business opportunities in the aerospace sector, but the contribution of these products to revenue remains uncertain [16]
震有科技(688418)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1-12 13:0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9 日、1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向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实现 50,874.23 万元,净利润为-4,645.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8.5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76.49 万元,相关净利润指标为负值。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 ...
震有科技(6884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查的管理原 则。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相关要 求,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 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 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 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 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 ...
震有科技(6884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第一章 总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 1页 共 21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
震有科技(6884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 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关联人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相关 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 1页 共 9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 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
震有科技(6884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
震有科技(68841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震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震有科技(68841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内外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下合称为"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 ...
震有科技(68841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2 13:0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 有效执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 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 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页 共 7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