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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锦春)
2024-04-26 11: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柳锦春,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柳锦春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先后任解放军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现任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荣获"中国青年科技奖"、"江苏省中青年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过 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23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
天微电子: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1:01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关于 之 法律意见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269 号无国界 26 号楼 9 层 邮编:610000 Floor 9,Building 26,Boundary-Free Land Center,269 Tianfu 2 Street,Hi-Tech Zone,Chengdu, China 电话/Tel: +86 28 86119970 传真/Fax: +86 28 86119827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委托,就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天微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康成)
2024-04-26 11: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祁康成,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 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祁康成先生,1989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河南安阳电子管厂助工;1996 年 3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副教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 ...
天微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1: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 ...
天微电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4-04-26 11:0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预留授予日)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024 年 4 月 26 日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总数 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 人) 41,669 2.90% 0.0521% ...
天微电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6 11: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 求以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 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 融资环境 ...
天微电子: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4-04-26 11: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预留授予日)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天微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 号"文《关 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8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53,255,967.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544,032 ...
天微电子: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11:01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 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 2023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544.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参照公司存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 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结果,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通常应当按 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3 年度共 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为 199.43 万元。 ...
天微电子: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1:0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8 人。 四川华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386.4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386.49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