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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09:52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A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3 人,从业 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2 亿元, ...
芯原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9 09:5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及《芯原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能够对所掌握知悉的公司信息、商业秘密保密;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可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
芯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52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 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23 年度工作 总结和 2024 年度工作 ...
芯原股份: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2024-03-29 09:52
( ) 2023 Deloitte.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4)第 E00164 号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上海")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 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的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芯原上海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 ...
芯原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9 09:52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 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
芯原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3-29 09:52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 号)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 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61 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芯原股份")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319,2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8.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174.22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18,378.9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795.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出具《验 ...
芯原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3-29 09:52
招商证券关于芯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原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对芯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 导,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限已满,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芯 原股份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
芯原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09:52
公司代码:688521 公司简称:芯原股份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 ...
芯原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9 09:52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 号)批复,芯原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4,831.9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8.5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174.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67,795.31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芯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已承接芯原股份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