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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68855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07:36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328,126,092.09 | | 19.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34,334,209.63 | | 144.17 | | 润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31,706 ...
瑞联新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07:3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致同所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 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 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为北京市财政局;执业证书序号为 NO 0014469。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 ...
瑞联新材: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07:36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 目 录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1 Grant Thornton 致同会计师事务近(特殊部通合作 线广场5层 邮编 10000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瑞联新材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 第 110A01530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瑞联新材公司编制了本专 ...
瑞联新材: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07:3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肖宝强先生、梅雪锋先生、李政女士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董事会就在任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梅雪锋先生、李政女士的任职经历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 ...
瑞联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8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 ...
瑞联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核查。根据 2023 年 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 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 ...
瑞联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07:3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瑞联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5306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 ...
瑞联新材: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04-28 07: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 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 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决定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 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
瑞联新材: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4 月 26 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 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
瑞联新材: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8,286,776.39 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4,181,283.3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 下: (一)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7,206,057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3,515,927 股后 的总股数为 133,690,13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160,558.5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