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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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12:06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现提名黄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 ...
威迈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 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 ...
威迈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2: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2 月 4 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 员。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昌盛先生、张晓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会 ...
威迈斯: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增强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规定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考核、评价董事会秘书工 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岗位设置和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的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六 ...
威迈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4 12: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 ...
威迈斯:公司章程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 | 第三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四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 29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3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6 | | 第一节 | | 监事 46 | | 第二节 | ...
威迈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12-04 1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威迈 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2024 年 12 月 4 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云先生、蒋培登先生、叶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云先生、蒋培登先生、叶晓东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
威迈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2: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董事 9 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
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 ...
威迈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1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黄云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深圳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