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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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8 16:0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 ...
威迈斯(6886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1-08 16:00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24-4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召 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 律师、欧阳婧娴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 ...
威迈斯: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12-23 11:08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仁春先生、杨学锋先 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经过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有关 2025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 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 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威迈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3 11:0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8日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8 日 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威迈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1: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威迈斯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仁春先生、杨学锋先 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经过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有关 2025 年公司预计 ...
威迈斯: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1:0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 3 名,实际参与监事 3 名。 与会监事推举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张昌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
威迈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1:0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7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 实际参与董事 7 名。与会董事推举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
威迈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12-23 11:08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有关 2025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 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 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 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 ...
威迈斯: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3 11:0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的信 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作为 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必要时可 ...
威迈斯: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2024-12-23 11:0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特别说明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合伙 企业",准确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作为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 股平台,通过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而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通过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从而间接持有公 司的股份。 1 1.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 公司以下列方式实施员工持股,具体实施方案为: 3. 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取得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员工均受到本办法的约束。 4.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下文中作如下释义: | 公司 | 指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