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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0 11:28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3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靖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 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6:00 在 本公司恒运中心 18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 出席监事 4 人,监事叶志华女士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李靖辉 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辉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 ...
穗恒运A:穗恒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1:28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丽华、黄菊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恒运中心 18 楼会议室召开 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广 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本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 ...
穗恒运A: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0 11:28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 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
穗恒运A: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0 11:28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30 在本 公司恒运中心 18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 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许鸿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许鸿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 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存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 ...
穗恒运A: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4-05-29 03:52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30 (一)提案名称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 --- | --- | | 2.01 | 选举袁英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1 | 选举马晓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王承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李靖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 3.02 | 选举杨经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 3.03 | 选举叶志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更正后内容: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
穗恒运A: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2024-05-29 03:52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公司将通 ...
穗恒运A:穗恒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0:44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丽华、黄菊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恒运中心 18 楼会议室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恒运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5. 公司 20 ...
穗恒运A: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0:44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2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617,110,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9.2577%。其中: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 楼 会议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