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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10:38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32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 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4 日在公司18楼第Ⅰ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胡启 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伍阳、徐巍、邱啟华,独立董 事竹怀军、卢佳义、莫玲。其中伍阳、徐巍、卢佳义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胡启金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改善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耒阳 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向湖南银行耒阳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6-05 09:5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年6月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之前实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5名 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1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
韶能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9:56
1 2 | 第一章 | 总 | 则 | 5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6 | | 第三章 | 股 | 份 | 7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7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 股 东 | 10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一般规定 | 13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召集 | 16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召开 | 1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决议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7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7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1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8 | | 第一节 | 监 | 事 | 38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39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韶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5 09:56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3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 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5 日在公司18楼第Ⅰ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胡启 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伍阳、徐巍、邱啟华,独立董 事竹怀军、卢佳义、莫玲。其中伍阳、徐巍、卢佳义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胡启金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制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广东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5 09:56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3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 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提请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6-05 09:5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年6月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之前实施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6-05 09:5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修订) (2024年6月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之前实施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4-06-05 09:54
除上述内容修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内容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 | | 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 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 | 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 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 |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 |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 | |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 |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 |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 |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 |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 |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 任召集人。专门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6-05 09:5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
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暨质押的公告
2024-05-20 11:38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29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网上业务平台查 询,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兆 伟恒发投资"),向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兆伟恒 发能源")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1,612,134 股(下 称"该等股份"),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 月 17 日兆伟恒发能源将持有的该等股份质押给深圳新一诺实 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办理完成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2024 年 4 月 2 日,兆伟恒发投资与兆伟恒发能源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兆伟恒发投资将其持有公司该等股份转让给兆伟 恒发能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