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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终止微波阻容元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3-11-24 10:3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微波阻容元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云科)为中国振华 (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26,090.96万元人民币。 2017年6月,振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微 波阻容元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作为募投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51,000万 元。2018年5月,振华云科提前启动了项目部分建设内容。2019年3月, 振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补足投资的议案》,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改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2019年-2022年期间,振华科技以 自有资金投入,先后启动建设电子元件厂房、超微型MLCC用介质材料 生产线项目,振华云科购置部分工艺设备、新建电子陶瓷材料厂房、设 立苏州分公司,覆盖了本项目在厂房、电子材料等方面的建设内容。鉴 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均已发生较大变化,该项目已无继续实施 ...
振华科技: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24 10:31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振华科技")委托,就公司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和《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
振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1-24 10:28
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 ...
振华科技: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1-24 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修订)》(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中 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中 33.585 万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65、2018-66、 2018-67,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8 年 12 月 1 日。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 ...
振华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0:0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振华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01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 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现场表决结果 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 大会的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 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表决票和决议等,同 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 ...
振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7 10:12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74),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 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 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
振华科技(00073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 | --- | --- | |------------------------------------------------------|-------------------|-------------------- ...
振华科技: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10-26 11:28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 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一条 为强化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加强公司董事 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关负 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 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 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中国振华(集团 ...
振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1:2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 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成员是 否按照本细则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应为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