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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不 实或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三)组织和协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 ...
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紫 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考核和 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 ...
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 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紫 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 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的职责和任期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六年。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本制度中 "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
紫光股份(0009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紫光股 份有限公司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 1 页 共 16 页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 其他 ...
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可持续发展与环 境、社会及管治(下称"ESG")工作,提高公司相关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紫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可持续发 展战略、管理及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委员的考核和 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紫光股份(000938)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方是指依据《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法人、关联 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依据《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公司 或者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
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协助其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四) 通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