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rong(001279)
icon
Search documents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4-24 10:5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海通")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强邦新材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许祥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强邦新材参与培训的相 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年报披露准 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 问题等形式,加 ...
强邦新材(001279)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4 10:53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强邦新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强邦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4 10:5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 | | --- | | 期保值业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 | | 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2024 | | 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 | 适用)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 | 部门(如适用)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 | 用) | | 7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4 10:5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强邦新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蕾 | 联系电话:021-2318708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永鹏 | 联系电话:021-23187078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 | 未履行承诺的原 | | --- | --- | --- | | | 诺 | 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4 10:5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强邦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1 号文《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8,720.0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497.7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22.28 万元。上 ...
强邦新材(001279)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4 10:53
"『RsM | 容 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27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强邦新材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除了对强邦新材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强邦新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 · 北京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 ...
强邦新材(0012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大鹏)
2025-04-24 10:5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大鹏) 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曾大鹏,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成都理工大学法学系助教、讲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伟时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威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 (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公司关联 ...
强邦新材(0012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素云)
2025-04-24 10:5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素云) 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葛素云,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担任安徽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安徽省财政学校教师、安徽大学商学院会 计系副主任。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兼任南通冠优达磁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兆讯恒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和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
强邦新材(0012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仲晓)
2025-04-24 10:5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仲晓) 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仲晓,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高分子系教授,北京粘接学会理 事,全国感光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 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 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
强邦新材: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2064.78万元,同比增长15.37%
快讯· 2025-04-24 10:29
强邦新材(001279)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61亿元,同比增长8.39%。净利润2064.78万元, 同比增长1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