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rong(001279)
icon
Search documents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4-11-28 10: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 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 ...
强邦新材: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21 10:21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5楼T61 邮政编码: 200120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T61, 15/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Tel 电话: +86 21 6881 5499 www.brightstonelawyers.com 致: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 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安徽 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 37 号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结合的方式。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沙千里、崔蔚 琳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强邦新材: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11-21 10:21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会议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良春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 ...
强邦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11-06 03:24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1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 ...
强邦新材: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2024-11-06 03:24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7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 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 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
强邦新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2、在审议《关于与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 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董事林文丰先生回 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关于与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董事郭良春、郭俊成先生回避表决,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与关联人STRONG PLATES EUROPE, S.L、东莞市彩度印 刷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 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中山市锵邦 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在202 ...
强邦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0.7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2,202.5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8.19万元(不含增值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24〕8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 (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本次 ...
强邦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1-05 13:0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 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 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强邦新材: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13:07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 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 ...
强邦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13:07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 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