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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关于修订或者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或者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一、修订、制定制度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所示: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7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强邦新材: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 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 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 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 ...
强邦新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1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拟使用募集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 | | | 资金金额 | 资金金额 | | 1 |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 | 41,047.00 | 18,186.28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64.00 | 5,024.00 | | 3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5,292.00 | 2,012.00 | | 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 | 7,000.00 | | | 合计 | 66,803.00 | 32,222.28 |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 ...
强邦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强邦新材: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公告
2024-11-05 13:07
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独立董事工作津贴调整方案及审议程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 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考虑独立董事需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 部体系建设等工作,为落实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实现独立董事履职责任与激 励相匹配,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咨询及科学决策支持的作用,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行业水平,公司自2025年度起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 每年税前人民币6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 1、 ...
强邦新材: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024-11-05 13:07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 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应当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远 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量,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应当以其自身名义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结 售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 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 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 发生时,再按 ...
强邦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1-05 13:0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
强邦新材: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2024-11-05 13:07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4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 | 1-3 | | | 行费用鉴证报告 | | | |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 | | | 2 | | 行费用专项说明 | | 4-6 |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00Z0477 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