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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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关于与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预计交易类别及金额 1 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与上海强邦将发生的租赁费为 315 万 元,代付的水电费 300 万元。 2024 年 1-9 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与上海强邦已发生的租赁费为 231.37 万元(未经审计),代付的水电费为 104.41 万元(未经审计)。2024 年全年, 预计与上海强邦的租赁费为 308.5 万元,代付水电费为 160 万元。 (一)情况概述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甚龙")自2021年1月起向关联方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强邦")租赁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738号的厂房、仓库及办公楼 ,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并通过上海强邦代付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水电费。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与关联方 ...
强邦新材: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 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 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 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甚龙")自2021年1月起向关联方上海强邦租赁其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北和 公路738号的厂房、仓库及办公楼,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并通过上海强邦代付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水电费。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甚龙与关联方上海强邦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将遵循诚实 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 格;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公司与上海强邦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租赁上海强邦的房屋及 建筑物作为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9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1年1月1 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天每平方米1元,第3年租金将 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 根据子公司上海甚龙与上海强邦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上海甚龙租赁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江南雨 | 印刷版材 | 市场定价 | 1,000.00 | 408.03 | | --- | --- | --- | --- | --- | | 东莞锦晟 | 印刷版材 | 市场定价 | 600.00 | 284.44 | | 中山锵邦 | 印刷版材 | 市场定价 | 300.00 | 45.35 | | | 合计 | | 25,700.00 | 14,125.76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强邦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 ...
强邦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 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 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1号《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截至2024年10月11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本 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 亿元(含已购买尚未到期的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 一时点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 ...
强邦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强邦新材")于 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对《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 变更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 公司于【注册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 | |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 | |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 ...
强邦新材:公司章程
2024-11-05 13:07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2 | | --- | 公司章程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年10月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安徽强邦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安徽省广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564961229X。 第三条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24年10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Ltd. 股份公司以中文名称为其法定名称。 ...
强邦新材: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1-05 13:07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 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人民币兑美元出现了双向波动的走势起伏 不定,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 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 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二、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 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 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1,500万美元(或 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 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公司将以银行授信额度以及 ...
强邦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11-05 13:0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 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