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zhou Duoli Automotive Technology (001311)

Search documents
多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1:1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 ...
多利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18 11: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滁 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 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续聘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 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 ...
多利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8 11: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产生, 其 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 特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滁 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 ...
多利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8 11:18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项目 | 2023 年 1 | 月 | 本期计提 | 其他变动金额 | | 2023 | 年 12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1 日余额 | | 金额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31 | 日余额 | | 一、信用减值准备 | 6,342.25 | | 5,702.42 | 0.00 | 0.04 | | 12,044.71 | |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959.72 | | 5,632.07 | 0 | 0.04 | | 11,591.83 | |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57.87 | | -55.82 | 0 | 0 | | 202.05 | |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24.66 | | 126.17 | 0 | 0 | | 250.83 | | 二 ...
多利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11:18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中汇所在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 ...
多利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1: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对多利科技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对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公司董事会决 议向股东大会申请公司 2024 年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使用。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 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任一时点的担 ...
多利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18 11: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2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三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 ...
多利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18 11: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多利科技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懿 | 联系电话:021-3867651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伟成 | 联系电话:021-3803178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是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 ...
多利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1: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滁州多 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 ...
多利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1: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