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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5:44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 ...
保龄宝(002286)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5:4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保龄宝(0022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欣)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欣)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 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 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陈欣: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德意志银行证券业务北京 代表处副经理、文思海辉科技有限公司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监、美国优点资本投资 公司投资经理、西安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开元明信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董事。现任华瀛九州(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北京恒河须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 ...
保龄宝(0022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至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消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保龄宝(0022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 ...
保龄宝(002286) -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 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 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本制度所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 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从事商品 ...
保龄宝(00228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 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交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 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 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 予以披露。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 ...
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第一条 为适应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保龄宝(002286)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
保龄宝(0022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存储 | 3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 | 4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8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 10 | | 第六章 | 附 则 | 11 |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