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B(002286)

Search documents
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
保龄宝(00228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独立评价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有效,加强经济 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审计对象财政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 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董事会领导,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应当保持独 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 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若采用通讯表 决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 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 ...
保龄宝(0022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 ...
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应当承担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 ...
保龄宝(0022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
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
保龄宝(00228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 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科学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 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情况。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 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1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安排独立董事 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见,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 ...
保龄宝(0022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重大差错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