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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27 15:0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9.09%的股权,伟明盛青为公司参股公司。伟 明盛青规划建设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正在顺利开 展,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计划为伟明盛青的项目贷款按持股比例提 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353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伟明 盛青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事宜。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鹏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 ...
格林美: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5:0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 17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 ...
格林美: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5:02
2023年10月27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 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宋万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
格林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3-10-27 15:0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伟明盛青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是 根据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其正常运营。 伟明盛青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峰、刘中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 且已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
格林美(002340) - 2023年10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25 14:1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1025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类别 □ 现场参观 □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 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跨越成长乘风起-集体交流活动”的投资者 时间 2023年10 月25日(周三)下午15:00-17:00 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接待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骅 人员姓名 1、公司作为三元前驱体领域的龙头企业,在产品结构上有 什么独特的亮点吗? 产品结构方面,格林美突破新能源材料制造与废弃物循环领 域的关键技术,开发了四元前驱体、超高镍低钴前驱体、核壳技 术前驱体等新一代前驱体关键技术。以 2023 年上半年为例,公 司的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超过71,100吨,同比增长7.75%,出 货量稳居全球市场前二。其中,三元前驱体材料出口近 44,300 吨,占总出货量的 62%以上;8 系及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超过 57,000吨,占出货总量的80%以上;9系超高镍(Ni90及以上) 产品出货量超过 44, ...
格林美: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6 10:18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 的委托,指派邓洁律师、陈晓璇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格林美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格林美《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格林美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格林美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
格林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6 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79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0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
格林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10 09:37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7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奋斗 精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 ...
格林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3-09-28 08:47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 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格林美新加坡具有实质的控制,本次为格林美新 加坡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潘峰、刘中华 2023年9月28日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以自有资金为其控股 ...
格林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9-28 08:4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7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GEM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 LTD.(中文名: 格林美(新加坡)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新加坡")是格林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格林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持有格林美新加坡 96.1%的股权, 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持有格林美新 加坡 3.9%的股权。结合格林美新加坡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格林 美香港拟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向格林美新加坡提供 214.7835 万美元借款,借款 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 6%,按年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格林美新 加坡少数股东格林特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借款金额为 8.7165 万 美元。 由于格林特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