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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为了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 担保的决策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对外担保的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第二条 对外担保的决策原则 2.1 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所规定的担保范围; 2.2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需要; 2.3 ...
赫美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5 11:16
二、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1 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宏涛先生主 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赫美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促进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赫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
赫美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1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 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职责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 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
赫美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一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 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赫美集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 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 察,并指定专人做好书 ...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 1.01 至 1.09 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
赫美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定期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赫美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 ...
赫美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