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way(0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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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6:1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8、上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 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 等,审计收费共计 7,656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 ...
中锐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6:1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239 号 |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239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锐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 ...
中锐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9 16:14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96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 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10,526,315.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479,999,998.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210,195.71 元(不含 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789,802.49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 第 0000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
中锐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18 10:37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川"或"债务人")与浙江民泰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蒲江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或"债权人")签 订了借款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成都海川本次借款向民泰银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基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 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 20 ...
中锐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4-14 08: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HOW SECURITIES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保荐书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锐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并指定祁俊伟先生、李海宁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中锐股份: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04-14 08:2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3) 第 000593 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6-1-1 0 6 0 の 0 ○ | 目 录 | 页 码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4 | | 二、已审财务报表及附注 | | | 1、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5-8 | | 2、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9-10 | | 3、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12 | | 4、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3-16 | | 5、财务报表附注 | 17-12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de stat 我们审计了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2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中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0 0 1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 ...
中锐股份: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4 08:20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 证券大厦北塔 14 楼 1406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86 21 6890 5378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1406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 528 South Pudong Road,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Tel: +86 21 6890 5378 致: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4)第 SHE2023029 号 一.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发行人"或"中锐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 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
中锐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4-14 08:20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中锐产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 83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 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 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1 / 1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中锐股份: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4-14 08:1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证券代码:00237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 ...
中锐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4-14 08:16
之 上市保荐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东吴证券)及其保荐 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 调查报告》中相同含义) 3-3-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目录 | 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