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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U TELECOM(0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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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5 12:25
| 证券代码:002446 |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 公告编号:2024-02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041 |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 |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 营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金额不 超过 285,000 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等,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和有效 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具体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有限")、成 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创新达")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 资需求 ...
盛路通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2:25
| 证券代码:002446 |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041 |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 |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 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 ...
盛路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庆昕)
2024-04-25 12:2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褚庆昕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褚庆昕,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担任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 2 月起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担任教 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 年,本人未在公 ...
盛路通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2:25
| 证券代码:002446 |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 公告编号:2024-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041 |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 |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修订对比情况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 年 4 月)》、《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 (一)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的事项, 公司已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共有 ...
盛路通信(00244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盛路通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亚会审字(2024)第 0167002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24)第 01670026 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通信")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盛路通信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项 目 | 起始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5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资产负债表 | 7-8 | | 利润表 | ...
盛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督指 导,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 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在新委员就任以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工作细则 1 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审计监察 ...
盛路通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发生突 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 ...
盛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主要由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负责提 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考核与薪酬等相关资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 考核标准及激励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