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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4: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 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
跃岭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智麟)
2024-04-26 14: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 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智麟,1958 年 4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金融专业方向)EMBA 毕业,研究生学历,英国杜伦大 学工商管理博士。2009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钧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布恩施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 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 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
跃岭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4: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
跃岭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14:47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股本(股) | 256,000,000.00 | 256,000,000.00 | - | | 资本公积 | 297,170,708.05 | 297,305,562.48 | -0.05%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528,707.24 | 74,056,319.23 | -6.11% | | 盈余公积 | 60,493,199.79 | 60,493,199.79 | - | | 未分配利润 | 281,435,940.78 | 332,446,928.41 | -15.3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64,628,555.86 | 1,020,302,009.91 | -5.46%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964,884,342.72 | 1,020,250,228.44 | -5.43% |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中汇会审[2024]5582号标准 ...
跃岭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14: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初占用资 | 年度偿 | 年度期 | 占用性质 | | 用资金的利息 | | | | 2023 年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关系 | | 金余额 | | 余额 | | | (如有) | | 金额 | | | | (不含利息)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 | | | | | | ...
跃岭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9 09:09
特别提示: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与上海 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悦汽车"、"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张 鹏程、徐惟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 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东持有的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待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将在《意 向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有)或正式协议中约定具体方案的细节,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跃岭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09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1 / 2 特此公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
关于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07 08:24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9075280000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006 分 类 名 称 关于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岭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 十五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金官兴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跃岭股份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 不符。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圳均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 ...
关于对金官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07 08:2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00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9075040000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 执行。 金官兴: 你在拟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并经公司披 露,其中第三十五项为"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 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你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与声明事实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
关于对跃岭股份的监管函
2024-02-23 14: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金官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7 号 金官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2022 年 10 月 20 日,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金官 兴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金官兴 担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至今。根据当时规定,独立董事提名人在 提名候选人时,除应当确保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符合最多在五家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等任职资格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 候选人是否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但金官兴、公司董事会分别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对于"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 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是", 与事实不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2 月 23 日 2 金官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