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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10:53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木林森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中小股 ...
木林森:关于公司持股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3-12-28 09:21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6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 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2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若减持期间有回购、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木林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汇 盛") 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济南汇盛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
木林森: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08: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木林森")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本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 定向减资方式以 52,000 万元的减资对价退出持有的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25.8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减资"),江苏蔚 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与淮安市清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投资")不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淮安澳洋顺昌股权,淮安澳洋顺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35,152 万元减少为人 民币 100,272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10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减资退出 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9) ...
木林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5 10:5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
木林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0:55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5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4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董事 2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 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与参股 公司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采购金额预计为 15,000 ...
木林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5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
木林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25 10:5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稿)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 | | N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4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5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6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8 | | 第六章 |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9 | | 第七章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10 | | 第八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 12 | | 第九章 | 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 14 | | 第十章 | 附则 14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
木林森: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2023-12-25 10:55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5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龙 塘片区龙石村共计 64,889.8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公司"),本次交易金额拟定 7,000 万元。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资产交易过户的规定,完成款项交割、办理 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后方能正式完 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存量资产, 公司拟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龙塘片区龙石村共计 64,889.8 平方米的土地 使用权转让给立达公司。本次交易金额拟定 7,000 万元。 ...
木林森: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10:5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保 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设 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 会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 ...
木林森: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3-12-25 10:5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 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