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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 | 第十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 | | | 原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 | 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 | | | 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 | 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 | | | 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证券投 | | | 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 | |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 | | 1,000 万元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 | 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投 | | | 审议通过。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 | 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 | |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 | |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注:因增加或删减条款导致对应条款序号变动、格式调整等非实质性修订,不再 逐一列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 | 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 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 | 1 |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 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 | | |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新增 |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 | | |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 | | |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 | | | 计师事务所; | | 2 | |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 |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 | | | ...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恒)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恒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1-03 03:50
(2024 年 1 月) | 序 号 | 原文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 |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 | | | 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 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实 | | | 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董事组成, | 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不在 | | |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 |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 | | 委员,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 立董事应占应过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业人士。 |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 并担任主任委员。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 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员 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 | | | 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 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 | | | 施情况出具年 ...
视源股份: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1-03 03:50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1 月 2 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 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 2024 年与相关关联方 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提供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 项关联交易,同意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如下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动智慧")、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 因科技")在 2024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8,734 万元,源动智 慧与艾格因科技属于同一关联方。 2、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视焓科技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 (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受益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等)及衍生品交易; (三)委托理财。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外合资企业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企[2011]805 号)核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并在广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6783760400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0 万股,于 2017 年 1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的日常业 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 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经理人员,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 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其聘任或解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经理人 ...
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并报董事会备案。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