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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管理机构 2 | | 第三章 | 重大事项的范围 2 | | 第四章 |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程序 7 | | 第五章 | 考核与处罚 8 | | 第六章 | 附则 9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保护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3-29 11:32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 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 ...
鹏鼎控股: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1:32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 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 Fax: 86-10-5769-5788 27/F,North Tower, Beijing Kerry Centre 1 Guanghua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C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致: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现就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 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有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3-29 11:32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事;所称"监事"特指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 选举。 | | --- | --- | |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事宜按照《鹏鼎控股(深圳) | |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条的相关规 | 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执行。 | | 定。 | | | (二)股东大会对董/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 | | | 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监事实行 | | | 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 | | | 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 | | | 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 | | | 投票权利。 | | |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 | | 份总数与应选董/监事人数的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 | | | 数。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 | | 候选董/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 | | | 数位候选董/监事。 | | | (四)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 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3 年期 初占用资 金余额 2023 年度 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3 年度 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2023 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2023 年期 末占用资 金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企业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截至 2023 年 1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1:32
| 第一章 | 总 则··················································································1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1 | | 第三章 |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2 | | 第四章 | 对外担保的管理·····································································3 | | 第五章 | 责任人责任 ··········································································4 | | 第六章 | 附则 ················································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1 | | --- | --- | |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 | 1 | | 第三章 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 | 2 | | 第四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情况 ·················· | 3 | | 第五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披露 ··············· | 4 | | 第六章 附则 ··························· | 5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1: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 人,也可以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 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四条 股东大会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本条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指由 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条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对董/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 股东对候选董/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 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制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9 11:32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三分之二股东审议通过并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 少 1,877,000 股,注册资本由 2,320,437,816 元减少至 2,318,560,816 元。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1,877,000 股。 针对以上变更,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