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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志成)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郭志成 作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MEGA STAR CENTRE LIMITED 提名为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 ...
睿智医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雪梅)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MEGA STAR CENTRE LIMITED 现就提名张雪梅为睿智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
睿智医药: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或者监事(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除外)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 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股东会根据拟选举的董事、监事的人数, 按照各候选人所得表决权的多少确定当选董事、监事的一项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中,详细披 露董事、监事人数、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 ...
睿智医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10-29 12:3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首 席执行官(CEO)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而了解公司未公开披 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或全资子公 ...
睿智医药: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不含全资子公司)、联 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包括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虽然持股数未超过 50%,但可以对其实施控制的公司, 及所有纳入股份公司合 ...
睿智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为促进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
睿智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和 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 ...
睿智医药: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10-29 12:35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53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812,900 股股份,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 ...
睿智医药(3001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一)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二)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 ...
睿智医药(300149)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2:3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5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惠欣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惠欣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惠欣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出席 本次会议。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