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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
2024-06-14 11:56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事项核查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发"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73 号"《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朗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朗源股份"或"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对贵部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一 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 涉嫌参与虚假交易,根据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及出具的《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 12 号),你公司全面清查后发现优世联合在 2017、2018 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资产 2,512.72 万元;2019 年、2020 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4,215.86 万元,虚增存货 2,830.67 万元。 ...
朗源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6-14 11:52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80%,股份质押的质权人均为控股股东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行知")。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4年6月14日,公司接到新疆尚龙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35,800,000股 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万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新疆尚龙 是 1,700 32.20% 3.61% 2021-09-28 2024-6-13 ...
朗源股份:关于对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6-14 11: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 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7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关注的事 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回复并公告如下: 1.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涉嫌参与虚假交易,根据山东监管局 现场检查及出具的《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 12 号),你公司全面清查后发现优世联合在 2017、2018 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 增资产 2,512.72 万元;2019 年、2020 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4,215.86 万元,虚增存货 2,830.67 万元。截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优世联合关 键管理人员张涛涉嫌虚假交易形成资金占用 1,136.91 万元,收购前虚增资产形 成资金占用 2,512.77 万元。你公司已根据 ...
朗源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相关法律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14 11: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律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6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作为朗源股份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 ...
关于朗源股份的年报问询函
2024-06-03 02:5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73 号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事项: 1.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 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 涉嫌参与虚假交易,根据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及出具的《关 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 12 号),你公司全面清查后发现优世联合在 2017、2018 年存 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资产 2,512.72 万元;2019 年、2020 年 存在虚假交易导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4,215.86 万元,虚增 存货 2,830.67 万元。截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优世联合关 键管理人员张涛涉嫌虚假交易形成资金占用 1,136.91 万元, 收购前虚增资产形成资金占用 2,512.77 万元。你公司已根 据清查结果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但张涛尚未归还上 述占用优世联合的资金。请你公司: 1 (1)结合优世联合虚假交易具体情况、发现路径等说 明优世联合在连续四年造假的情况下,你公司是否触及本所 《 ...
朗源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10:48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4、会议召集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 ...
朗源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10: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th/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5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在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99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秦 桂森律师、黄雨桑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
朗源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2:47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299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戚永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
朗源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20 12:44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李春丽女士及张雨婷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宇 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丽娜女士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春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张雨婷女 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
朗源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2: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5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 时在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秦桂森律 师、黄靖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