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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30027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5 11:31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阳光电源、上市公 | 指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公司 | | | | 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 | | | | (草案)》、激励 | 指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计划草案 | | | | 独立财务顾问报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 | 告、本报告 | 指 |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 | | | |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限制性股票、第二 | 指 | 满足归属条件后,按激励计划约定的归属安排,激励对象获得由公司定 | | 类限制性股票 | | 向发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拟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 | 授予 ...
阳光电源(30027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作。 第三节 职责权限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 ...
阳光电源(30027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光)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顾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硕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6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同年留校任教至今, 曾先后担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专业硕 士(MPAcc)教育中心主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现 任安徽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
阳光电源(30027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督察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 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督察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 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考核。 审计督察部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 工作,公司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阳光电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
阳光电源(30027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2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
阳光电源(300274)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基于公司独立董事顾光女士、李明发先生、张磊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顾光女士、李明发先生、张磊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
阳光电源(300274)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保证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 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运营风险管理、ESG(环境、社会及 治理)战略目标及政策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固有委员。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阳光电源(30027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0:5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职权的, 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所列职权的, 公司应当及时披 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 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其中,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 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晰, 且至少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2 ...
阳光电源(30027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明发)
2025-04-25 10:59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明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明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博士,安徽 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 副院长。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总干 事,现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电源(3002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0:5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和报刊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