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 Group(3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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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300376)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03 08:1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0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
ST易事特: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12-27 09:45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2 月 26 日,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 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 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对 2020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述三方签署的《关于转让所持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关 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一)》")予以补充约定。 协议签署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发生变化。 2、2023 年 1 月 8 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 团")、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 ...
ST易事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19 11:0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 ...
ST易事特: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9 11:07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上海市 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陈特律师、 杨阳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 认为必须 ...
ST易事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7 08:58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
ST易事特: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4-12-17 08:5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4 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于近日 搬迁至新址办公,具体信息如下: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 | | --- | --- | --- |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工业北路 6 号 | 变更后 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 | 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网址、电子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 持不变。 邮政编码:523808 以上变更信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 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联系电话:0769-22897777-8223 传真号码:0769-87882853-8569 电子信 ...
ST易事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03 09:0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的风险。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1 | | 第三章 | 公司 ...
ST易事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2-03 09:0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2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10: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交 易日上 ...
ST易事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3 09:0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6,826,620 股,回购总金额为 54,973,31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7227%,最高成交价为 4.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7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 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
ST易事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03 09:0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 集资金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作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含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以及所有 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募投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 和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经履行审批程序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除外)。 第二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 按照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付。 第三条 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对所属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