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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华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 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第三条 董事长的产生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或证券投资部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董事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 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 ...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
华自科技(3004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改聘、续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 ...
华自科技(30049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
华自科技(300490)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 目时间相匹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和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及日常业务需要, 在境内外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商 品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 ...
华自科技(3004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行为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华自科技(3004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 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 式公开的事项。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证券投资 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办事机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 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最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含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
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志雄)
2025-04-20 07:5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凌志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 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凌志雄,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 会计学专业。曾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副 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 第 ...
华自科技(300490) -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4-20 07:46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主要出 口市场包括东南亚、南美洲、非洲等,与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卢 布等,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与 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卢布等公司业务经 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 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2、操作风险:由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因信息 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一定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 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 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