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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2: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或"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勇和章辉(以下简称"出售方、 胡勇和章辉"或"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做出的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捷力克"、"捷力克"或"标的公司")2024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交易基本情况 贝斯美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宁波捷力克剩余 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绍兴贝斯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
贝斯美(30079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2: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斯美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 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 2024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 8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7)。 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
贝斯美(30079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2: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制定了原辅料采购、仓储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 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 ...
贝斯美(300796)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8 12:2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35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7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00Z0350 号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董 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 ...
贝斯美(300796) - 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5-04-18 12:28
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35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 斯美")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贝斯美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 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贝斯美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 见。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 1-2 | | 2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 1-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 ...
贝斯美(30079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方咏梅)
2025-04-18 12:2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方咏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 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方咏梅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副教授。1991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职于宁 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合伙人;2001年11月至2006年4月, 任职于宁波天健永德联 ...
贝斯美(30079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2:2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先生,公司于近 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根据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三位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
贝斯美(30079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栋)
2025-04-18 12:26
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 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栋先生,独立董事,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在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工作,2012年8月至今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 单位中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 ...
贝斯美(30079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韬)
2025-04-18 12:2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 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韬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华东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 2007年8月加入宁波诺丁汉大学,曾任化学与环境工程系系主任及理工学院院长、宁波 诺丁汉大学副校长、诺丁汉宁 ...
贝斯美: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2598.15万元,同比增长29.10%
快讯· 2025-04-18 12:10
贝斯美(300796)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23亿元,同比增长19.35%。净利润2598.15万元, 同比增长2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