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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 2022 Q3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2-046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 --- | --- | --- | --- | | | | 同期增减 |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80,529,556.58 | -14.55% | 616,396,500.99 | 2.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50,827. ...
艾可蓝(300816) - 2022 Q2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8 月 26 日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任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云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到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 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 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 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目录 | | --- |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 | --- | --- | --- ...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3 09:4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 由主 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东兴证券作为艾可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对艾可蓝进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人对艾可蓝出具保荐总 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 ...
艾可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四)最近36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本公司现任监事; (七)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
艾可蓝(300816) - 2023 Q3 - 季度财报(更正)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是 否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同期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0,217,647.94 | 33.06% | 751,254,225.02 | 21.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6,426.42 | 118.39% | 16, ...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09:4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东兴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通过与公司内审部、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查阅艾可蓝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和决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 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 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
艾可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事项、交易信息、关联交易、重大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 ...
艾可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澍)
2024-04-23 09:45
艾可蓝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 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就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 会召开次数 | | 3 | |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应参 | 现场出 以通讯 ...
艾可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3 年主要工作及 2024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亮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 ...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3 09:4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机构简称:艾可蓝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永新 |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潇 |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 一、 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