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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
艾可蓝: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 ...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09:4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艾可 蓝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8 号)核准,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20.2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
艾可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 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
艾可蓝: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15 11:4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池州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下发的 2024 年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 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 ...
艾可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0:11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37.48 元/股和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213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37.48 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42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0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
艾可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3-15 08:17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1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质 | 本次质 | | 占公 | 情况 | | 情况 | | | 股东 | | 持股比 | 押前质 | 押后质 | 占其所 | 司总 | 已质押股 | | 未质押股 | | | | 持股数量 | | 押股份 | 押股份 | 持股份 | | | 占已质 | | 占未质 | | 名称 | | 例 | | | | 股本 | 份限售和 | | 份限售和 | | | | |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比例 | 冻结数量 | 押股份 | 冻结数量 | 押股份 | | | | | (股) | (股) | | | | 比例 | | 比例 | | | | | | | | | (股) | | (股) | | | 刘屹 | 31,108,572 | 3 ...
艾可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08:26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37.48 元/股和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213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37.48 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42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0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
艾可蓝: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1-24 09:0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 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8,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 ...
艾可蓝:回购报告书
2024-01-12 09:08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37.48 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5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21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 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37.48 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42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