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3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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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2024-05-31 07:4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1),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已实施完成。 二、需补充披露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7.7.8 条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32 号)。基于以上情况,公司需根据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及其成本、偿债能力及现 金流等情况补充披露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2、公司分红系在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有一定规 ...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5-29 11:09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615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6945237000 名 称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总 经理孔晓霞、财务总监王静、董事会秘书朱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 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 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 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4年5月23日 【打印】 【关闭窗口 ...
维康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筹划出售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
2024-05-27 12:0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筹划出售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意向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医药工业发展,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商业")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与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佰家")签署了《股 权收购意向书》,维康商业拟将其持有的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康零售")、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大药房")100% 股权出售给给浙江康佰家。浙江康佰家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述标的资产。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2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具体的交易 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维康药业: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5-27 12:0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3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忠良、孔晓霞、王静、朱婷: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 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 书面报告。公司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4〕8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关于对维康药业的监管函
2024-05-27 10:4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98 号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 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忠良、孔晓霞、朱婷、 王静: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 示,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3.86 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 内进行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6.2.2 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 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4.2.2 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 ...
关于维康药业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3 08:4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你公司2021年至 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 0.97 亿元、 0.45 亿元、-0.06 亿元,同比下降 28.95%、53.94%、116.47%, 净利润自上市次年起连续下滑。你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实 现净利润-0.77 亿元,为 2023 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你公司未 按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 2023 年度业绩 预告。请你公司: (1)详细分析净利润自上市次年起连续下滑的原因,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详细分析 2023 年第四季度大幅亏损的原因,是否 存在利润调节等情况。 1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2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3)补充说明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原因, 并自查你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2.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由于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资料 ...
维康药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1 09:0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 2,739,026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44,790,32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739,026 股后的 142,051,29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含税)人民币,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35,512,824 元(含税)人民币。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35,512,824/144,790,322*10=2.45270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
维康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08:1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推举叶志学 先生为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叶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维康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21 08:0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洋先生(董事长)、吴建明先生、孔晓霞女士、朱婷女士; 独立董事:刘江峰先生、郝岚女士、武滨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非职工代表监事:叶志学先生(监事会主席)、麻家佳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 ...
维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08:0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 推举刘洋先生为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