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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2 11:0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章 程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0 | | 第一节 | 监事 | 4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 第一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1:0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1:07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 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 各项工作,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董事会履职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忠 实地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考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 --- |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2 11:07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2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 ...
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07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99.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5.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2,083,1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9,923,23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159,862.61 元。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1:07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3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 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 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在上述审批的额度基础上,再次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6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17,000 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6,000 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 期限将于 2024 年 5 ...
国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1:07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 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国安达股份有限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1:0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 召开时间 |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 ...
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07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 社会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07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合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