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ANDA CO.(3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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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李宗
2024-04-22 11: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李宗) 本人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 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受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戴李宗,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 1983 年起在厦门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 授、教授、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固克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优 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 ...
国安达: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2 11: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23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3、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 ...
国安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1:08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 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0 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99.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5.38 元,共计募集资 ...
国安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1: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国 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22 1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洪伟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秀 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李秀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秀好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秀好女士 与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 ...
国安达: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戴李宗先生、王子冬 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连东先 生、戴李宗先生、王子冬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2 11:0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年度 |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 | 2023年期初 | 2023年度占用累 | 2023年度占用 | 2023年度偿还 | 2023年期末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资金的利息 (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连东
2024-04-22 11: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涂连东) 本人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涂连东,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曾担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猎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厦门金东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厦门风云科技股份 ...
国安达(30090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1:0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19 2024 年 4 月 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洪伟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李秀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 | 被委托人姓名 | | --- | --- | --- | --- | | 名 | 务 | 因 | | | 洪清泉 | 董事 | 公务出差 | 林美钗 | 本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 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对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2024-04-22 11:07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3-15 号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REPORT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安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安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国安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