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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 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
瑞丰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1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 ...
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1: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瑞丰新材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 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 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 7,60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0 万元。公司 2023 年 1-11 月向 关联人采购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661.5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 10,63 ...
瑞丰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 |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 | --- | --- | --- | |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 |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 |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 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 | |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 |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 | |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 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 | |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 |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 | | 间限制。 |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间限制。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 | |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 | | ...
瑞丰新材: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2023-12-29 11:22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 为建立和健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 报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 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 ...
瑞丰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 ...
瑞丰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 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1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瑞丰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 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7,600.00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万元。公司2023年1-11月向关联人采购 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1.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的总 金额为10,63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雷 回避表决。其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
瑞丰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