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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 重大信息时,必须确 ...
瑞丰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 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 ...
瑞丰新材: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制定相关制度,并对相关制度进行 修订,本次制定及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 4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5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制定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 | | | 6 | 《新乡市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1:22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 【2020】6638 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乡 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对瑞丰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 ...
关于对瑞丰新材的监管函
2023-12-29 01:1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郭春萱、尚庆春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65 号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郭春萱、尚庆春: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2.1 条、 第 6.3.1 条、第 6.3.4 条的规定。 你们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经查明,你公司 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 产品和 1.28 万吨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 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的问题。 请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 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必须按 ...
瑞丰新材: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25 10:07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春萱、尚庆春: 经查,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存在以下 问题: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 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 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等。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 ...
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1-21 08:4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06,082,953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36.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 0,000股,并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 行前总股本112,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5,565,988股,占发行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08:4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 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瑞丰 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00.000股,并 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12,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11-09 10: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七)培训内容: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及部分最新政策、证监 会通报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部分证券法相关内 容及警示案例等。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 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刚安、张帅 (三)培训时间:2023 年11月8日 (四)培训地点:现场及腾讯会议远程培训 (五)培训人员:李刚安、张帅 保荐代表人: 李刚安 张 帅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
瑞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8 10:08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 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 投票程序等内容。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